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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旧痕)为何我坠入寒渊,却仍见星芒点点留(三)
    不过,还没等我开始深切地怀念起曾校长家来,不到一周,我就被退货了。

    在住进这个“新家”的第一天,我觉得这里环境不错,是在一个挺新的小区,空间宽敞,窗户很大,采光良好。叔叔阿姨给我收拾了房间,房间的装修也很不错,墙上贴着漂亮的墙纸,床铺柔软又暖和。卧室的角落里,立着一个巨大的书架,上面塞满了各种各样的书,有中文的,也有外文的,有文学类的,也有数学物理的学术着作。这些书唯一的共同点是都是新的,不少书上还留着没拆的塑料膜。

    我走到那个高耸的书架前,转悠了好一会儿,一本绘本都没找到,我从别的地方搬了一个凳子来,踮起脚,去够书架最上层的书,发现全部都是精装的英文原版书,甚至还有一本跟量子力学的有关的,就是一本绘本都没有。

    我为数不多的兴趣又消散了,又接着回去发呆。这个房间的地板很干净,我可以直接坐在地板上。

    我安安静静地像一块木头一样在房里待了一整天,第一天就这样平淡地过去了。

    第二天早上,叔叔阿姨进我的房间,进门后,他们看了一眼书架,然后和我说了一声“早安”,我还不太习惯这么西式的打招呼方式。

    他们又和我寒暄了几句,他们说叁句,我说一句,我总感觉,他们说话的时候目光在往书架那边瞥,我还看到叔叔隐隐皱了皱眉。

    他们离开后,又是平淡的一天。

    第叁天早上,叔叔阿姨又来和我说早安,叔叔这回看书架的目光大胆多了,上上下下扫了很多眼,并露出疑惑的神色,感觉像在奇怪为新买的猫不吃猫粮。

    第四天,说完早安,叔叔终于忍不住问了出来:“书架上……有你感兴趣的书吗?”

    我摇头:“没有。”

    阿姨不解:“你以前的老师说,你很喜欢科学。”

    我又摇头:“还行,其实也不算特别喜欢。”

    有时候,我不知道该怎么界定如何才算“喜欢”一件事。一件事只要做了就很开心,那固然可以称为喜欢,一件事仅仅是让人不讨厌,但沉入其中却可以获得安宁,这算不算喜欢呢?一件事虽然让人提不起兴趣,但取得好结果却能得到很大的正反馈,比如不少好学生眼中的学习和考试,算不算喜欢呢?

    我现在只能确定,我不喜欢做任何事,因为那种如影随形的虚无感。

    叔叔阿姨对视一眼,阿姨很耐心地坐到我身边:“小风,你有什么需要,就和我说。”

    我说:“没有,什么需要都没有。”

    叔叔非常地豪气:“小风,你想要什么书,我直接去给你买。”

    我小心地问:“我想要绘本,可以吗?”

    叔叔很惊讶:“绘本,那不是小孩子的东西吗?有没有别的?”

    我继续摇头:“没有。”

    叔叔着急了:“小风,你这是怎么回事呀?”

    我眨眼:“我什么都不想干。”

    阿姨对我很耐心:“小风,我知道,你可能有些不适应,但你要相信,阳光总在风雨后……”

    她说了很多安慰我的话,比如“敞开心扉”、“多与人交流”“乐观面对生活”等等,我很感谢她的善意,但是我不大听得进去,这应该是我的问题。

    第五天,我还是什么都没干,除了在家里走了走。

    第六天,曾校长便出现在了家门外,我听到叔叔阿姨和曾校长说:“抱歉,我们夫妻俩都是凡人,不知道怎么和能上少年班的天才交流。”我也不懂为什么这个时候还要提一嘴少年班,可能他们把我接过来之前就一直在说少年班,从头到尾都在说。

    啊,少年班,少年班,少年班。

    对这个结果,我倒不算惊讶,本来,我就是不怎么受人喜欢嘛。剥去少数外在的光环,就更不受人喜欢了。

    接下来的日子我又记忆模糊。大约半个月后,又有一对新的夫妻来接我。他们开的车比上次那对夫妻的更豪华,带我去的房子也更气派,是一栋大别墅,有整整叁层,还带一个地下室,里面装着“家庭影院”。

    据说,这对夫妻只有一个儿子,非常想要一个女儿,觉得“没有一个女儿是此生遗憾”,但是忙于工作不想生育,所以才领养了我。虽然不太懂这种心态,但是听起来好像也合情合理,大概和玩游戏时的图鉴收集癖差不多,至于为什么不把六种具体性别都集齐,可能是觉得太夸张了。

    在我参观别墅的时候,客厅里一直坐着一个男生,戴着耳机捏着手柄,对着电视打游戏,应该就是这对夫妻的儿子了。他妈妈就喊了他好几次“叫妹妹”,他完全没有回头看的意思,依旧专心致志地打游戏。

    我觉得无视我也挺好,毕竟我也不知道怎么和人打招呼。

    在这个家中的时光倒也安宁,没人逼着我学习,叔叔阿姨每天的工作都非常忙,平时家里只能看见打扫工人。那个喜欢打游戏的哥哥也和我相安无事,甚至还丢给我一个掌上游戏机和一大包卡带,让我自己玩儿去。我玩了一些休闲游戏,感觉挺好玩的,其中有几个还让我印象深刻,比如一个抓小动物的游戏,和一个目标是拯救某个公主主角却一直满世界乱跑的游戏。

    这份安宁大概维持了一个月,我甚至产生了一种错觉,可以在这里待下去,直到有一天,哥哥打游戏打累了,忽然想和他的新妹妹聊聊天,他问我:“你原来是哪里的?”

    我回答:“曾允行曾校长家的。”

    他说:“嚯,曾允行啊,九中校长,连个孩子都养不起?他为什么把你送走?”

    我说:“我不是他亲生的,我妈妈离世了,没人带我,我就借住在他家,但我不想一直待在那里。”

    他点头:“节哀。那你爸呢?”

    我说:“我是被过继给妈妈的,家里只有她一个人,亲生父母是谁我也不知道。”

    他想了想,说:“来了我们家,不愁吃,不愁穿,还不用上学,你运气也不错。”

    我“嗯”了一声。

    他忽然又奇怪:“我爸妈以前也没说要领养一个新的孩子啊?为什么挑了你?你看着也不像是会做生意的样子啊?”

    我摇头:“我也不知道。”

    一天之后,他看我的目光猛然间变得充满敌意,想来他是和他的父母深入交流过了领养我的缘由。他在别墅的客厅里远远地看着我,面色鄙夷:“觉得我不成器,找了个聪明的来。”

    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,我猜,从他的角度看,我已经从新添的妹妹变成了亲生父母专门用来羞辱刺激他的工具,而他精明的家长在和曾校长洽谈的时候肯定没说这些。

    其实领养一个十五六岁的孩子,很难是出于感情吧?如果希望培养感情,一般人会希望养一个年纪更小的孩子,你看,流浪猫领养机构里,小猫是不是也比大猫更受欢迎?

    反正,我就这样再一次莫名其妙地开始承接一个人的恨意,他开始经常说在我和叔叔阿姨都在的时候,说一些不阴不阳的话,比如“少年班的天才,我哪比得上哟”,“爸妈要不你们把我赶出去吧,反正我也烂泥扶不上墙”之类的。

    他的父母从不搭理他,由于只有他一个人自娱自乐,没人和他一唱一和,我感觉威力远远比不上原来的宿舍,姑且可以忍受。可随着时间的推移,他的恨意没有随着时间消散,反而开始发酵了。

    五月份,阿姨的生日到了,这天叔叔阿姨很早就回家了,晚上,四个人一起在餐桌上吃饭。叔叔把生日蛋糕切完,正准备开始分享,哥哥突然拿出手机,开始对着屏幕朗读一条不知从何而来的“社会新闻”。

    他读的东西是个标准的悲剧故事:一对年轻的夫妇,妻子突发恶疾死了,丈夫悲痛欲绝,就把孩子送给了别人,然后自己自杀了。

    只见他神色夸张地评价道:“那个孩子是六月二号出生的呢,现在多大了来着?十五岁吧。哎呀,怎么会有小孩儿把自己爸妈克死了……”他的眼里闪烁着怨毒,一边是怨,一边是毒。

    我不想描述我当时听到这些话的感受,有一些深切的悲伤,有一些刺骨的愤恨,还有一丝诡异的快感,这份五味杂陈的感受我不想再回味了,反正都过去了。但这段可信度极低的话在我心中被记了很久,有时是自怨自艾时拿出来作为自己很可怜的论据,有时是用来又在因被抛弃而哀痛时安慰自己,后来遇到了满意的家人,还用它来将她们与黑暗的记忆隔离。

    我还没有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,叔叔忽然暴怒了,腾地站起来,一脚把凳子踹倒在地上,然后恶狠狠地揪起哥哥的头发,给了他叁个响亮的耳光。

    哥哥在餐厅的角落捂着脸哭嚎尖叫,阿姨也没有去扶他,而是和颜悦色地安慰我,叫我吃蛋糕。一瞬间,餐厅里冰火两重天,一边是尖利的啸叫,一边是轻声细语,画面非常骇人。

    虽然扇的是他,但我好像也被吓到了,那天晚上,我惊恐到连蛋糕都没有吃完,我感到一种发自内心的恐惧和悲哀。夜深人静后,我把自己的卧室收拾好,写了一张纸条,感谢他们这段时间的照顾,祝他们的家庭合睦幸福,并掌心合十,祝他们全家身心健康,然后什么都没拿,一个人往外跑。我觉得我的消失对大家都好。

    我用最轻的声音离开了别墅,然后使劲地用力地逃跑,我要回去找曾校长,反正过继手续还没办,晚上不认识路,就等天亮了后找人问路,我要回去,这个世界太可怕了我不想折腾了。

    正当我在马路上奔逃的时候,我撞到了一个人。

    我摇摇晃晃地停下来,发现我撞到的是一个手里拿着雪茄的女人,我没见过现实中的人抽雪茄,她应该只是拿着它玩的。

    她看了一眼我,骂了一句我没听懂的粗话,我说:“对不起。”她哼了一声,又再仔细看了我一眼,突然说:“一个小孩儿,大晚上的,在路上跑什么跑?”

    我说:“我要回家,我马上回家。”

    她眯着眼睛,打量了我的穿着几眼,说:“你家住哪儿啊,我送你回去吧,我叫员工开个车过来。”

    我愣了一会儿,摇头:“算了。”

    不仅是因为不信任她,我还觉得接受这份帮助没什么必要,我现在对麻烦别人特别敏感,只是有点可悲的是,当一个人没用到一种境界时,好像唯一与人产生联结的方式只有麻烦别人。

    她不悦道:“说你家住哪儿,哪来那么多废话?”

    我使劲摇头,她冷笑:“不是免费的,等你到家了,记得让你家长起来转点钱,就当打车了,不然,我现在帮你报个警?就说有个小孩儿大半夜在路上精神恍惚地走来走去,肯定是离家出走的……”

    我听到她的话,一下子慌了:深更半夜不仅得把曾校长和陶阿姨叫醒,还得让他们起床交钱或者到警察那儿领人。我甚至后悔刚刚为什么没从屋里顺点钱,只能怪现在已经见不到现金了,真可惜。

    最终,我说:“我没有家,我不是离家出走的,不用打车了。”

    她看我的眼神一下子变得奇怪起来,只见她摇晃了一番手中的雪茄,就像曾校长摆弄他的扇子,片刻后,她问:“你没有家,是怎么回事?”

    我咬着唇,不说话。

    她把手里的雪茄转来转去:“你是孤儿?”

    我刚想点头,又迅速地摇头,我觉得直白地承认这个事实有点侮辱曾校长的好心。

    她再看了一眼我身上的衣服,没看出乞丐的影子,她很不屑:“和家里关系不好,就说自己没有家,现在的小孩儿真矫情。”

    我没理她,准备直接走,忽地听到她在身后说:“不管你是不是离家出走的,你不如先去我那里待会儿,也省得了万一你明天失踪了,我还得被警察叫过去做笔录。”

    我的脚步顿了几秒,还是继续走,我感觉跟着一个陌生人去一个陌生的地方,还不如一直在马路上晃荡。

    我又听到她叹气:“我刚刚还差点想,你要真的是孤儿的话,我可以领养你。”

    我转过身,惊奇地看着她。

    她说:“我是个做生意的,也不想那些有的没的,我最近算了一下,领养一个孩子挺划算的,特别是你这么大的孩子,又能做饭,又能打扫卫生,比请一个工人划算,过几年还能赚钱……”

    我从未在别的地方听过如此富有铜臭味的亲子观,但金钱交易相比于人的情感,最大的特点是清晰和公平。

    她又继续说:“孩子长大后还能回报父母,唉,多划算啊,你看看,现在很多人说的高尚,实际上生孩子的目的五花八门。有的呢是成不了老板,只能生个孩子来当员工,有的呢是觉得自己缺乏价值,只能通过当一个‘含辛茹苦的父母’自己感动自己,有的呢是觉得自己这辈子也就这样了,生个孩子来当彩票,万一将来就成了有钱人呢……唉,虚伪,骗别人,骗自己,没有一个能像我这么通透的。”

    如今回想一下,我对她和她言语中的那类家长的理念很不认同,并且我相信这类人应该是少数,亲情也是很珍贵很神圣的。但在当时,我不知道怎么反驳,总不能说出“爱”这种词,只能引人发笑。这个词对有些人来说如呼吸一般自然,但对有些人来说,讲出口会有种幼稚的喜感。

    我说:“你还是别领养我,我学习成绩不好,将来赚不了多少钱,回报不了你。”

    她耸肩,终于说出了她的核心目的:“我是开酒吧的,我店里一直差个门面,无论你要不要我领养,以后都可以上我店里来,我看你长得不错,挺适合的。”

    “当门面是什么意思?”

    “每天站在那里,干点简单的活儿,别的什么都不用管。”

    我很不争气地心动了,我问她:“我今天跟你回去的话,你要带我去哪里?”

    她说:“就住酒吧楼上吧,单间。”

    我真的屈服了,然后就跟着她去了酒吧,不过我依然存有着警惕心,打算一发现有不对劲,就赶紧跑,但到那里后,她真的给了我一个房间,虽然还没打扫过。

    第二天白天,我懒洋洋地从酒吧楼上的宿舍里醒来,我真的想被领养了,反正我也缺个领养家庭,我把我的基本情况告诉了酒吧老板,然后央求她,去和曾校长说一声。

    她给曾校长打了电话,二十分钟后,曾校长的车就到了楼下,他下车时,脸上挂着一副怒不可遏的神情,我知道,他身为中学校长,就是对酒吧这类场所比较有偏见,曾校长一看到我和她,就说:“别想了,我是不可同意办过继手续的。”

    她说:“那行啊,你把她领回去吧。”

    我胆怯地摇头:“我想继续住在这里,觉得这里挺好的。”

    曾校长强行压住脸上的怒火,把我叫过去,我和他说了很久的话,讲了很多的事,讲到最后,曾校长疲惫地说:“我去把你的亲生父母给你找过来,是她们亏欠你的,你想怎么着都行,啊……”

    “在这样信息发达的社会,不消几个月,哼,到时候,你使劲儿问她们要钱都没事,反正都是她们欠你的。”曾校长又说。

    我点头,对此不抱太大希望,并感到深深地愧疚,我只要一靠近他,感受到善意,我就要开始愧疚。

    我再次要求,这段时间先住在这里,曾校长罕见地向我提了条件:“要住在这里也行,等九月份新高一开学了,你得到我们学校,去上高中去,反正不能一直赖在酒吧。”

    我同意了。

    他又如临大敌地对我进行了许多告诫,比如不要进酒吧,不要碰任何酒品,不要和来酒吧的那些成年人接触,一句话都不要说,我也反复地向他保证,不会的不会的,我心想:有什么话好说的?我想说都不知道说什么。

    曾校长还警告酒吧老板,要是发现她让我进酒吧,沾了酒,就和她打官司。

    我回去时,酒吧老板立刻拿出了生意人的态度,对我说:“你现在住在我这里,我将来还得给你生活费,你也相当于被领养了。”

    我点头。

    她又说:“领养了却没有过继手续,将来就得拿出更高的回报,我会给你记账。”

    我说:“好的。”

    她去打印了两张合同,让我签了字,盖了手印,不似领养证明,却远超领养证明,回报率足足高达十倍,虽然不知道有没有法律效益。

    然后我就待在酒吧楼上。

    我从未在她那里感觉到过家庭的温暖,更没有得到过治愈,但也没感觉到什么负担,她确实给了我暂时的庇护所,一个不用愧疚、可以继续发呆继续难过继续没有情绪的、只有我一个人存在的庇护所,所以,我感谢她。

    这也算是一处星芒吗?应该算的。